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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杂文的要素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4-01-21 阅读: 在线投稿

  什么样的杂文,才叫“好”?  


  在我看来,首先是那些字里行间充溢着真情至性,令我心弦为之共振的作品。比如,鲁迅《记念刘和珍君》所表达的痛惜与愤怒,刘半农《“作揖主义”》所表达的对旧势力的轻蔑与憎恶,林放《江东子弟今犹在》所表达的忧虑。与其说“愤怒出诗人”,不如说“愤怒出杂文”。你可以做不愤怒的田园诗人,却不可能不以革故鼎新、激浊扬清为己任而做杂文家。如果说将杂文作者的情感锁定于“愤怒”未免过于褊狭,那么,说好杂文“根”于真情感则肯定没错。“奉旨骂人”假大空的大批判文章,“为稻粱谋”而假模假式“替天行道”的伪杂文,正像庄子说的:“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杂文最重是风骨,不媚权不媚俗,是我所是、非我所非,心忧天下,为民请命,匡扶正义,寻求公道。所以,好的杂文作者一定是敢爱敢恨不信邪的性情中人,好杂文一定彰显出一种苏世独立的人格、自由奔放的精神和强烈自觉的公民意识。在好杂文里,情感的力量、道义的力量与人格的力量是水乳交融的。   好杂文,能见人所未见,言人所未言,能带给读者“思维的乐趣”,有一种智慧之美。杂文是批判的艺术,更是思辨的艺术。它让人们对习焉不察的现象或安之若素的观念重新审视,产生“原来如此”之悟,这就是一种发现的快乐。知人论世洞幽烛微,辨奸揭伪直捣黄龙,要有胆更要有识。
 
  好杂文追求独到的见解,不避“片面”之讥,因为它不想独占话语权而终结真理,只想激活人类的思维,其“独见之处,即其精光不可磨灭者”。这与杂文靠严谨的逻辑征服人并不冲突。比如,1980年吴有恒发表的《〈东方红〉这个歌》,将其歌颂“大救星”的有神论与《国际歌》唱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的无神论“相提并论”,呈现矛盾之所在,批评搞“个人崇拜”的“凡是派”的荒谬不经,就具有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
  
  好杂文有情有“义”,还有“文”。“言而无文,行之不远”,这是当下大多数新闻时评之所以只可“一次性消费”而不能当杂文一读再读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反,《古文观止》里一些议论性应用文,如《陈情表》、《与韩荆州书》、《送李愿归盘谷序》,以其文采飞扬成为千古传诵的美文。“杂而有文”并非说杂文不能直抒胸臆、一吐为快。须知“隐晦、曲折”并不是所谓“鲁迅风”的精髓,那是一种专制社会的生存技巧和叙述策略,是不自由国度里奴隶的语言,而不是主权在民社会里应有的公民风范。  杂文的“文”,可以是选题炼意上的典型化、形象化和超越具体人事的“非指称化”,比如胡适的《差不多先生传》;可以是谋篇布局上的讽喻性、暗示性,比如丰子恺的《口中剿匪记》;可以借用寓言、故事新编、小小说等各种文体形式,但说到底,“杂文味”在文采方面是靠“语感”表现出来的。不论是辛辣还是幽默,是冷峻还是热烈,是平实还是尖刻,能“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苏轼《书吴道子画后》),都要靠语言来承载来营造。杂文的语言也有“弹性”大小、“密度”高低和“质料”优劣,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语言的艺术是天赋,更是追求的结果,先天后天融为一体,使杂文呈现出个性。修辞立其诚,兼有思想个性与语言个性,才是最上乘的杂文。
    (原载《散文阅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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