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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入法两月,缘何不见效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3-09-24 阅读: 在线投稿

 

    根据今年7月1日重新修订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中秋临近,老人们近况如何?最近,记者就此调查走访了市内多家养老院,发现新增加的“常回家”法律条款施行两个月来,对老人和子女们影响不大,许多老人甚至还不知有这条法律规定,而子女们常来探望的依然常来,不常来的依旧不常来。(人民网2013年9月17日)

    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如今已经从过去的抽象概念发展变化为横亘在眼前的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据据官方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预计在2013年突破2亿,2034年突破4亿。“养老问题”作为现如今中国乃至全世界面临最为复杂棘手的难题,政府能够将“常回家看看”纳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不得不说是一次值得赞誉的尝试。

    然而,“常回家看看”仅仅是一项倡导性的法律条文,并不具备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作为一条“软性”法律,其对于督促养老的力量有限,难免会出现“阳奉阴违”的两面现象,甚至还有部分群众根本不知晓有这样的法律,这样就造成了“常回家看看入法两月,不常来的儿女依旧不来”的尴尬局面。国家对于养老事业的管理属于社会大环境治理范畴,“双向结合、软硬兼施”才是最为有效的手段。我们现在有了“软的情怀”,更应该思考如何运用“硬的手段”。

    当然,“常回家看看”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亲情的维护,对孝敬的践行,都是作为一个社会单体、一个纯粹的人所必须尊崇的。对于老年人及其子女,每一个家庭的情况都是不能简单的概而论之,如果给“常回家看看”定一个具体的“量”,那么这样一种“硬性”的要求难免会影响子女和长辈之间的情感互动、中伤相互之间的心理体验。不同家庭对“孝敬”的需求量不一致,“一碗水端平”反而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和情感的“作秀”。

    “我们都好,你忙,就不用回家。”一则公益广告中的台词,道出了无数老年人的酸楚心声,击溃了万千在外漂泊年轻人的脆弱泪腺。现如今,“4-2-1”型家庭的激增,背后是巨大的家庭社会压力和面对养老的“有心无力”,“常回家看看”在如此情势下如何真正为解决养老问题“保驾护航”?这还需要时间的打磨和各方共同努力,同时辅以各项配套政策措施,从而获取大众广泛的理解支持,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也希望在“常回家看看”的倡导下不再出现老年人“无亲可依”的现象,勾勒出一幅“白发垂髫,怡然自乐”的和谐画面。(星辰在线网友  吴由)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稿源:星辰在线)
(作者:吴由)
(编辑:方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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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常回家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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