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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男方出钱买房,房产证要不要加上女方名字?

作者: 幽默笑话网 来源: www.ymxhw.com 时间: 2013-12-03 阅读: 在线投稿

维权重要,可心心相印更值钱

 

准备结婚买房时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个现实的问题,为这权主之“争”,有人坦然笑对,有人吵的面红耳赤,更有甚者居然为此“中断”了恋爱关系、断绝了往来,可谓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套路,谁也说服不了谁,结果到头来骑虎难下、进退两难。坦然笑对者看中的是金钱买不到的东西,认为那才是比房子更最值钱的;面红耳赤者则认为写自己名字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是双保险;而没出钱也未能写上名字的女方则觉得男方对自己和婚姻没诚意、不可靠。既然买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我认为对男方出钱买房,要不要加女方名字不必太计较,因为毕竟钱财都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维权固然重要,但婚后心心相印踏实过生活更值钱。假如恋爱结婚买房时就预备婚后离婚(或干脆不打算结婚)房产如何处置,或希望买房时房产证写上自己名字不结婚而期望分得房产,那岂不是太累也考虑的太“长远”了吗?试问以算计别人出资购买的房子、财产为依托和维系的感情、仰或婚姻就一定能长久?这样的夫妻就一定能白头偕老??倘若只是为了分得房产而非打算诚心与你心心相印踏实过美满生活的女子也值得你继续追寻???

确实,根据世俗,男方出钱买房房产证写男方名字似乎属天经地义,但女方为了吃上“定心丸”、证实男方有诚意要求同时写上自己的名字也看似情理之中。也诚然,《物权法》认定房屋的产权以登记者为所有人。但是,对要不要加上女方名字争的难解难分者却忽略了更重要的《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房子、财产的界定,不管谁出钱买的房,也不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只要他们一旦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若干年,那房子就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到那时,哪怕真要离婚也不能以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而归谁所有。既然这样,买房时争论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还有意义吗?何况,凡恋爱预结婚的双方,想必更注重和关心的应该是双方如何更好地和谐相处、相敬如宾、相亲相爱而不应该是勾心斗角、算计财产归谁。倘若没结婚就算计婚后离婚多得到财产、房产,那注定这样的婚姻也不会长远、长久、美满和真正幸福的。当然,假如您真的担心对方怂恿您买房,结婚是假象,预不出资分得房产才是真实目的的话,那您也完全可以既不伤感情和面子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巧妙地解决,那就是在购房时(或付款购房前)如实签定一出资的君子协议以备后患,而不必为究竟要不要写女方名字而担心和苦恼甚至翻脸了。

其实,人即使能活上三千年,甚至三万年,你也应该记住:人所失去的,只是他此刻拥有的生活;人所拥有的,也正是他此刻正在失去的生活,既然生命的长短都没有区别,何必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要不要加女方的名字争执、犯愁呢?只有此刻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才是珍贵和值得珍惜的,那些正在逝去的也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失去的不过是单纯的片刻;一个人不可能既失去过去、又失去未来——还没经历的事情,怎么可能被夺走呢?

在我的亲朋好友中,有许多是房产证只写男方或女方一方名字的,也有男方出钱但故意只写女方名字的,也有少数是以夫妻双方名字共同登记的,但一个有趣的现实是只写一方名字的夫妻更恩爱、婚姻关系更长久、生活也更和谐美满幸福,而以双方名义共同登记的却经常吵吵闹闹、相互提防。因此,朋友,我奉劝您,别再为要不要加女方名字而耗费太多的时间精力、更不必吵闹和不开心,因为那样将得不偿失,还是顺其自然的好,钱虽然是你出,但你要娶她陪伴你终生,而不是只和房子过一生,钱虽然能买到房子但不是一定就能买到家,要是她喜欢加就加上,咱拿出男子汉的宽阔气概来;假如她不强求也不必非得加上她的名字。有一不争的事实是:不管买房时是谁出的钱,只要你们登记结婚共同生活了若干年,假如某一天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而离婚,那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以买房时的出资比例说了算的(当然吗爱房时也可签定关于真实出资比例的协议以防后患)。何况,我想您更注重的不是房产的归属而是小两口美好甜蜜长久的美满温馨的生活。

当然,买房时由于为了逃避二次购房银行贷款的高利率、有关部门的高税收或者提取及公积金贷款方便等原因而需要写上或不写上女方(或男方)名字者另当别论。单纯就男方出钱买房(为结婚做准备)房产证要不要加女方名字我觉得还是那句话:维权固然重要,但心心相印踏实生活更值钱、更长久、更幸福美满、也更温馨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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